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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人值夜班猝死 因超法定退休年齡未被認定工傷
發(fā)布時間:2015-08-10 丨 閱讀次數:
61歲的于老漢在值夜班時猝死,,因其已超過法定年齡而未被勞動部門認定為,,后于老漢的妻子將丈夫所在單位告上法院,索賠36萬余元,。
記者上午獲悉,門頭溝法院依據公平原則,,判決于老漢所在單位向其妻子支付4.6萬余元補償款,。
據于老漢的妻子張女士訴稱,丈夫受雇于某種植合作社在大棚值夜班,,每月為450元,。
2009年4月29日,,于老漢在上班期間猝死,家屬在申請時,,勞動部門認為事發(fā)時于老漢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,,所以未予受理。
張女士認為,,丈夫在工作崗位上因病,,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,于是張女士將于老漢所在單位告上法院,,索要死亡賠償金,、喪葬費、被扶養(yǎng)人生活費等共計36萬余元,。
對此,,被告某種植合作社認為,于老漢屬于因病死亡,,雖然是在上班時間,,但該單位并無過錯,因此不同意賠償,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,單位對于老漢的猝死不存在過錯,但于老漢是在受雇期間因病死亡,,因此根據公平原則應對原告予以適當補償,,法院最后判令該種植合作社給付張女士補償費4.6萬余元。